根据《安庆师范大学全日制本科学生转专业管理暂行办法》(校政字〔2018〕16号)文件精神,为更好满足学生个人志趣,顺应学校专业结构调整,充分调动学生学习积极性和主动性,本学年继续实行学生网上申请转专业。现将相关工作通知如下:
一、工作程序及时间安排
1.11月16日前,各学院根据教学资源实际制定本学院转专业工作方案,学生转专业工作应本着公平、公开、公正的原则进行;除规定的特殊情况外,学生转专业需进行相关考核,具体考核方式和综合评定等情况由各学院确定,学院须做好转专业相关考核材料的记录、存档等工作,并填写《各学院转专业工作方案相关信息汇总表》(见附件1),纸质版报教务处学籍学位科,电子版发至296242731@qq.com;
2.11月21日前,教务处录入全校各专业转专业条件,汇总各专业可接受的转入学生数,并将各学院工作方案汇总信息在学生教务管理系统和校园网公布;
3.11月22日—11月28日,学生网上申报转专业(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2),打印转专业申请表,个人签字。龙山校区学生11月29-30日将申请表交至学生四成服务大厅,菱湖校区学生11月28日交至文学院教务办公室(红楼230);
4.12月4日—5日,教务处汇总全校转专业学生情况,将汇总表及学生转专业申请表分发至各相关学院;
5.12月6日—19日,各转入学院完成以下工作:
j审查学生提交的转专业申请材料;
k根据转专业工作方案,组织转专业学生考核;
l将考核结果在本学院网站校内公示5个工作日;
6.12月21日前,在公示无异议后,各转入学院对学生转专业申请表签署相关意见,汇总填写《拟转专业学生考核结果表》(见附件3),纸质版报教务处学籍学位科,电子版发至296242731@qq.com;;
7.教务处根据文件要求复核转专业结果,报请分管校领导审批后,提交校长办公会议研究决定;
8.校长办公会议研究确定的转专业学生名单在校内公示5个工作日,公示无异后,教务处根据相关文件规定制发转专业文件;
9.获批转专业的学生在规定时间内(具体时间另行通知)至教务处更改学籍信息,并到相关学院、部门办理学籍异动、寝室调整等其他事宜;
10.为保证转专业工作的公平、公开、公正,学校纪检监察部门将参与监督转专业全过程。
二、有关注意事项
1.学生入学后发现有某种疾病、生理缺陷或特殊困难,经学校指定的二级甲等以上医院检查证明,不能在原专业学习,但尚能在本校其它专业学习的,由学生提出转专业申请,经转出转入学院、校医院签署意见交教务处审核后,直接报分管校领导审批;
2. 休学创业复学、退役后复学等符合相关文件规定的学生,予以优先考虑转专业;
3.学生在校期间原则上只能转专业一次,同一学生第一志愿只能申请转入一个专业;在第一志愿不能满足的条件下,申请转入学院可依据其它相关专业缺额情况,根据考核成绩优先和自愿原则,在和学生沟通的基础上,可接受自愿调剂学生的转专业申请。接受转专业申请的时间原则上为一年级上学期末,因特殊情况在此后提交转专业并获批准的,一般应到转入专业的低一年级学习。二年级以后不再办理转专业手续;
4.在办理转专业手续过程中,学生必须继续在原专业学习,遵守学习纪律,不得无故缺课,否则以旷课论处。学生在正式办理转专业手续前必须参加原专业的期末考试,其成绩计入学业档案;
5.获批转专业的学生必须修完转入专业应修的所有课程,方能获得毕业资格。学生转专业成功后应主动查询转入专业的培养方案,及时与转入学院联系,修读转入专业应修而未修的课程;
6.转专业学生的学费在转专业的本学年,按转出专业收费标准缴费;自转专业的下一学年起,按转入专业的收费标准缴费。
特此通知
教 务 处
2018年11月13日
附件:
1.各学院转专业工作方案相关信息汇总表
2.学生网上报名操作流程
3.拟转专业学生考核结果表